内审科责职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在医院党委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2.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。
3.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对审计监督对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;
(二)对审计监督对象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
(三)对审计监督对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;
(四)对审计监督对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;
(五)对审计监督对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(六)对审计监督对象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;
(七)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(八)协助本单位党委督促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;
(九)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;
4.负责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工作,对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督促落实。
5.整理保管审计档案。
6.组织实施医院及上级审计机构安排的专项审计,服从上级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。
7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内审科人员组成
王晓涛 主 任
张政宇 副主任
杨国鑫 科 员